超商咖啡的咖啡因怎麼對照每日建議量?紅黃綠標示與美式、拿鐵的熱量差
超商咖啡有買一送一的檔期時,兩杯同時到手,很容易想到:咖啡因加起來會不會太多、拿鐵和美式差多少熱量。這篇整理食藥署、衛福部與國健署的公開文字、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原文與問答集,以及食藥署資料庫的美式、拿鐵樣品數字,不評估任何人該喝幾杯。促銷內容、期間與品項請以各店公告為準,本文沒有查任何特定檔期。
三十秒答案
- 〔官方〕咖啡因每日建議量:衛福部新聞稿(建檔日 103-08-27)寫「根據歐盟食品科學專家委員會評估,咖啡因每日攝取量建議在300毫克以下,對健康不致造成影響。」食藥署週報第557期(2016年5月20日)寫「建議每天咖啡因總攝取量不超過 300 毫克」。這兩處都沒有限定對象,是一般建議量。
- 〔官方〕現場調製咖啡的紅黃綠,依規定第四點:紅色每杯 201 毫克以上,黃色 101 至 200 毫克,綠色 100 毫克以下;也可改標該杯總咖啡因含量的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。
- 〔官方〕熱量:食藥署資料庫美式咖啡(無糖)每100克 2 kcal;拿鐵咖啡(無糖)每100克 43 kcal,官方每單位重(可食部分)238.0 克、每單位熱量 102 kcal。
- 孕婦、兒童與有特定疾病者,三份官方資料說法不完全相同,見下面特殊族群一節,本文不合併成單一數字。
這篇用的來源與日期
查證日 2026-11-01。文中官方說法的建檔或發布日期如下,請注意年代:
- 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修正規定(一手原文,衛福部網站提供 PDF),依問答集頁首為 111 年 6 月 7 日修訂;食藥署公告頁載明 111 年 6 月 7 日衛授食字第 1111300624 號,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。
- 食藥署問答集(頁首列 104 年 7 月 20 日公布、111 年 6 月 7 日修訂)。
- 衛福部新聞稿〈購買現煮咖啡,認清紅黃綠標示〉,建檔日期 102-07-29;〈選購認清咖啡因含量,保障你我健康〉,建檔日期 103-08-27;〈現場調製飲料、包裝果蔬汁標示怎麼看?〉,建檔日期 113-08-14。以上資料來源皆為食品藥物管理署。
- 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57期,2016年5月20日。
-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新聞稿,發布日期 2025/12/15,食藥署網站「國內衛生局新聞」轉載。這是地方衛生局的稿件,內容轉述衛福部建議。
- 國民健康署孕期營養問答,衛福部網站建檔日期 110-03-25。
- 食藥署食品營養成分資料集(資料集 8543),data.gov.tw 頁面顯示異動時間 2026-10-05 10:06:19,本文於 2026-11-01 下載 JSON 檔取數。
法規現行性:全國法規資料庫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頁面,2026-11-01 查閱,修正日期顯示民國108年6月12日,未見廢止標示。規定第一點寫明依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訂定。
規定原文:哪些業者、標示什麼
規定第二點寫:「具稅籍登記之連鎖飲料業、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業(以下簡稱為連鎖業者)之現場調製飲料,應依本規定辦理標示。」第三點說明連鎖業者是指公司或商業登記上使用相同名義,或經由加盟、授權等方式使用相同名義者。所以連鎖便利商店的現場調製咖啡在適用範圍內。
第四點寫:「現場調製飲料,應標示該杯飲料之總糖量及總熱量」,並規定標示值誤差要符合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,也可用最高值表示並加註最高值。咖啡因部分,第四點寫:「含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,應標示該杯飲料總咖啡因含量之最高值」,並加註最高值;或以紅黃綠標示區分,標示得以符號或圖樣呈現。三個區間的原文是:
- 「紅色代表每杯之總咖啡因含量二百零一毫克以上。」
- 「黃色代表每杯之總咖啡因含量一百零一毫克至二百毫克。」
- 「綠色代表每杯之總咖啡因含量一百毫克以下。」
食藥署問答集 A8 補充:標示最高值時,「以最高值表示者,其數值應包含咖啡品種、季節、沖調方式等影響數值之因素」。問答集 A6 寫抽驗時「將依實際抽驗產品之容量」計算總糖量、總熱量及總咖啡因含量,作為判定基準。
適用範圍與例外
問答集有幾條例外或但書,不能把規定讀成所有咖啡一律都要標:
- A2:以供餐為主的中西式餐廳、早餐店及連鎖餐廳,問答集寫「非屬本規定規範之對象」。
- A16:「倘該飲料僅更換容器未做任何調製,且該品項明確標示出其品牌及品名,可不需依本規定標示。」
- A17:「倘屬中央工廠提供之飲料,雖現場僅分裝,仍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、總熱量及總咖啡因含量等。」
- A18 客製化:「本規定係規範標準化商品應標示總糖量、總熱量及總咖啡因含量等,至於客製化商品係因應消費者的個別需求增減配料,非屬規範對象。惟仍建議標示出添加每份配料之總糖量及總熱量,供消費者參考。」所以自己加料、換配料的杯子,不一定有整杯標示,標準款以標示為準。
- A5:飲品有大中小杯等容量區分,要依各容量分別標示。
咖啡因每日建議量,各份官方文字怎麼寫
300 毫克是一般建議量。 衛福部 103-08-27 新聞稿與食藥署週報第557期,都寫 300 毫克,沒有限定成人。高雄市衛生局 2025/12/15 新聞稿寫:「依衛福部建議,成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不宜超過300毫克,12至18歲青少年建議不超過100毫克,孕婦及12歲以下兒童則建議避免攝取。」
每日量是總量。 〔官方〕週報第557期寫的是「建議每天咖啡因總攝取量不超過 300 毫克」,高雄稿寫「咖啡、茶飲等皆含咖啡因」,並說民眾「可藉此計算當日攝取總量」。所以咖啡以外的含咖啡因飲品,也要一起算。
青少年的100毫克。 〔官方〕出自上述高雄市衛生局稿件所轉述的衛福部建議。本文沒有找到載有這句話的衛福部原始文件,引用時請記得它是地方衛生局的轉述。
週報第557期也寫,攝取過量的咖啡因「會使人有心悸、焦躁不安、失眠、頭痛等症狀」。
兩杯加總
現場調製咖啡的咖啡因含量,食藥署 102 年稿件寫:「現煮咖啡的咖啡因含量受咖啡豆品種、來源不同或沖泡技術、機型差異等因素影響,咖啡因含量變動較大。」所以標示給的是區間或最高值,不是這一杯的精確毫克數。
〔本文自行計算〕兩杯同一個顏色的合計範圍:
| 兩杯都標 | 每杯含量 | 兩杯合計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綠色 | 100毫克以下 | 200毫克以下 |
| 黃色 | 101至200毫克 | 202至400毫克 |
| 紅色 | 201毫克以上 | 402毫克以上 |
若兩杯標的是最高值,合計上限就是最高值乘以2。這是純算術,目的是讓你對照上面的 300 毫克一般建議量,不是建議你喝或不喝。
舊稿的杯數說法要小心讀。 食藥署 102-07-29 稿寫:「因此消費者飲用咖啡飲料,以不超過紅標一天一杯或綠標一天三杯為宜。」這則是 102 年的稿件,當時寫的紅色是「每杯咖啡因總含量200毫克以上」、黃色是「100-200毫克」,與現行規定的二百零一毫克以上、一百零一毫克至二百毫克在邊界上差一毫克,所以這句杯數說法的數字基礎是 102 年稿件的區間。本文這次查到的食藥署杯數說法只有 102 年這一則;黃標的杯數,本次查證的資料沒有寫。
美式與拿鐵的熱量差
〔官方〕食藥署資料庫兩筆現調飲料樣品(樣品狀態都寫「現調飲料」):
| 樣品(整合編號) | 熱量 kcal/100克 | 粗蛋白 克 | 粗脂肪 克 | 總碳水化合物 克 | 糖質總量 克 | 乳糖 克 | 蔗糖 克 | 鈉 毫克 |
| --- | ---: | ---: | ---: | ---: | ---: | ---: | ---: | ---: |
| 美式咖啡(無糖)(O0700101) | 2 | 0.2 | 0.1 | 0.3 | 0.0 | 0.0 | 0.0 | 2 |
| 拿鐵咖啡(無糖)(O0700301) | 43 | 3.0 | 2.0 | 3.4 | 3.0 | 3.0 | 0.0 | 28 |
以上欄位都是每100克的原值,熱量與修正熱量兩欄在這兩筆相同。拿鐵樣品的描述是「樣品狀態:現調飲料(咖啡,牛奶等); 前處理描述:混合均勻」,沒有寫牛奶種類或比例。拿鐵的每單位重是 238.0 克,官方單筆頁面標示為可食部分;每單位熱量 102 kcal、每單位粗蛋白 7.1 克。美式樣品的每單位重是 0.0 克,〔推論〕這比較像沒有單位資料。
〔本文自行計算〕假設美式也是 238.0 克,熱量 2×238.0÷100=4.76 kcal,與拿鐵每單位 102 kcal 相差約 97 kcal。238.0 克是借用拿鐵樣品的單位重做算術示範,不代表超商的實際杯量;杯量是毫升,資料庫的單位是克,本文沒有查到毫升對克的換算。
〔官方〕資料列:拿鐵的糖質總量 3.0 克,其中乳糖 3.0 克、蔗糖 0.0 克。〔推論〕樣品名稱裡的(無糖),比較像是沒有另外加蔗糖;資料庫沒有定義這個括號,所以名稱的(無糖)與糖質總量欄不能混為一談。
〔官方〕食藥署資料庫整份資料(2,213 個整合編號)的分析項裡,沒有任何名稱含咖啡因三個字的欄位,所以咖啡因含量不能從這兩筆查到,要看店家的紅黃綠或最高值標示。
超商現調咖啡的牛奶種類、配料與杯量,若和樣品描述不同,樣品數字就對不上,請以店家標示的總糖量與總熱量為準;自己加料的客製杯子,見上面問答集 A18。
特殊族群:官方文字各自怎麼寫
三份文字年代、單位都不同,請分開讀:
- 食藥署 103-08-27 新聞稿:「至於有心血管疾病、心律不整、腸胃病、長期失眠的患者與孕婦及孩童,最好避免或減少含咖啡因飲品的飲用。」
- 國健署孕期營養問答(建檔 110-03-25):「建議懷孕的最初3個月內要減少喝咖啡或茶的量,一般建議孕婦一天最多不能攝取超過200毫克的咖啡因,但每個人體質不同,能否喝咖啡,以及飲用量多少?還是先請教醫師、遵循醫囑比較保險。」
- 高雄市衛生局 2025/12/15 轉述衛福部建議:孕婦及12歲以下兒童建議避免攝取,12至18歲青少年建議不超過100毫克。
同樣談孕婦,一份寫最好避免或減少,一份寫一般建議一天最多不超過200毫克,一份寫建議避免,本文不挑其中一個當結論。孕婦、哺乳者、兒童青少年與有心律不整等疾病的人,請問醫師。喝了咖啡出現心悸、胸痛、呼吸困難等嚴重不適,請立即就醫或撥119。
問與答
超商咖啡買一送一,兩杯都喝會超過300毫克嗎? 要看兩杯的標示。標綠色的兩杯合計不會超過200毫克;標黃色的兩杯合計落在202至400毫克;標紅色的兩杯合計至少402毫克(〔本文自行計算〕)。這只是對照,不是建議。
美式和拿鐵差多少熱量? 〔官方〕每100克 2 kcal 對 43 kcal。拿鐵官方每單位 238.0 克為 102 kcal。實際一杯要看店家標示的總熱量。
紅黃綠是不是官方的健康等級? 規定第四點把紅黃綠定義為每杯總咖啡因含量的區間,條文沒有把它們寫成健康等級。
超商咖啡的熱量和咖啡因去哪裡看? 依規定第六點,標示可用卡片、菜單註記、標記(標籤)、標示牌(板)、QR Code 或其他電子化方式揭露;標示有疑問可打食藥署 1919 食安資訊專線。
包裝瓶裝咖啡也看紅黃綠嗎? 依食藥署週報第1071期(2026/03/27),含咖啡因且有容器或包裝的液態飲料,每100毫升所含咖啡因高於或等於20毫克者,要以每100毫升所含毫克數標示;那是毫克標示,不是紅黃綠。
這篇能告訴我自己一天可以喝幾杯嗎? 不能。本文不做個人化建議,請問醫師或營養師。
資訊可能變動
建議量、標示規定與資料庫都可能更新,以衛福部、食藥署與國健署當期公告為準。
站內相關頁面
來源連結
- 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修正規定(衛生福利部(食品藥物管理署))
- 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問答集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)
- 修正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)
-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557期(2016年5月20日):嗜飲咖啡別超量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)
- 選購認清咖啡因含量,保障你我健康(衛生福利部(資料來源:食品藥物管理署,建檔日期 103-08-27))
- 購買現煮咖啡,認清紅黃綠標示(衛生福利部(資料來源:食品藥物管理署,建檔日期 102-07-29))
- 現場調製飲料、包裝果蔬汁標示怎麼看?(衛生福利部(資料來源:食品藥物管理署,建檔日期 113-08-14))
- 高雄市衛生局稽查現場調製飲品咖啡因含量標示36家手搖飲超商速食店皆合規(高雄市政府衛生局(食藥署網站國內衛生局新聞轉載,發布日期 2025/12/15))
- 孕媽咪常見10大孕期營養問題,國健署來解惑(衛生福利部(資料來源:國民健康署,建檔日期 110-03-25))
-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1071期:包裝飲料看清標示,掌握咖啡因含量秘訣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2026/03/27))
- 食品營養成分資料集(資料集 8543)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/政府資料開放平臺)
- 食品營養成分資料集官方 JSON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)
-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)